永元元年〔一〕(己丑、八九)
〔一〕原误作「二年」。
夏六月,窦宪、耿秉自朔方出塞三千里〔一〕,斩首大获,铭燕然山而还。 即拜宪为大将军,封武阳侯,食邑二万户; 耿秉为〔美〕(算)阳侯〔二〕。 宪让不受,还京师。
〔一〕原误作「三十里」,据范书径改。
〔二〕据东观记、范书改。
于是窦笃为卫尉,景执金吾,瑰光禄勋; 尊太后母比阳主为长公主,益比阳汤沐邑二千户。 宪等骄奢,不遵法度,唯瑰恭俭自守。 尚书何敞上封事曰:「臣闻忠臣忧世,讥刺贵臣,至以杀身灭家,而犹为之者何? 诚君臣义重,情不能已也。 臣见国之将危,家之将凶,皆有所由,较然易知,不可不察也。 昔郑庄不防叔段之祸也〔一〕,后更滋蔓〔二〕。 窦宪兄弟〔专〕(尊)朝〔三〕,虐用百姓,杀戮盈溢,咸曰叔段、州吁将生于汉也〔四〕。 是臣前连上便宜,承陈得失,非为嫉妒宪等也,诚欲绝其绵绵,塞其涓涓〔五〕,上不欲皇太后损文母之号,使陛下有失教之议,不使宪等得保其福。 然臧获之谋,〔六〕上安主父,下存主母,犹不免于严怒,况臣微末,敢竭愚忠哉! 然臣累世蒙恩,位典机密,每念厚德,忽然忘生,虽知言必夷灭,诚不忍目见祸至,故敢书写肝胆,舒度愚情。 驸马都尉瑰忠孝爱主,最自修整。 闻瑰比自申陈,愿抑损家权,退身避贤。 宜顺其意,斯诚宗庙之至计,窦氏之大福也。」 敞辞旨切直,深为宪等所怨。 济南王康,光武之子也,最为尊重,而骄奢太甚,于是左迁敞为济南王太傅。 〔一〕范书何敞传作「昔郑武姜之幸叔段,卫庄公之宠州吁,爱而不教,终至凶戾」。 按袁纪下文言及叔段和州吁,此恐有脱文。 又叔段二字原误倒,径正。
〔二〕隐公元年左传曰:「祭仲谏庄公曰:「姜氏何厌之有? 不如早为之所,无使滋蔓! 蔓,难图也。 蔓草犹不可除,况君之宠弟乎?」 公曰:「多行不义必自毙,子姑待之。」 」
〔三〕据陈澧校改。 〔四〕叔段事见左传隐公元年之文。 武姜爱少子共叔段,庄公立,为请大邑京。 段将袭郑,武姜将启门纳之。 庄公见时机已成,克段于鄢。 州吁事见隐公三年左传。 公子州吁,庄公嬖人所生,有宠而好兵,公勿禁。 桓公立,州吁遂弑桓公而立。 后卫人杀州吁,而迎公子晋于邢,立为宣公。 〔五〕李贤曰:「周金人铭曰「涓涓不壅,终成江河,绵绵不绝,或成网罗」也。」
〔六〕方言曰:「臧、甬、侮、获,奴婢贱称也。 荆淮海岱之间,骂奴曰臧,骂婢曰获。 齐之北鄙、燕之北郊,凡民男而婿婢,谓之臧,女而妇奴,谓之获; 亡奴谓之臧,亡婢谓之获,皆异方骂奴婢之丑称也。」
司隶校尉司空蔡、河南尹王调、洛阳令李阜皆窦氏之党也,乘宪之势,枉法任情。 尚书仆射乐恢奏免蔡等,外以清京都,内欲绳外戚,由是为宪等所忌。 瑰常欲往候恢,使人先言恢,恢谢而绝之。 宪兄弟怒其异己,常欲陷害之。 恢妻谏恢曰:「古有容身之道,何必以言取怒?」 叹曰:「何忍素餐立人朝乎!」 〔一〕乃上疏曰:「臣闻百王之失,咸以阴盛凌阳,而权移于下,大臣专朝,而势去公室。 未有君德休明,而臣下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