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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年前之国防论·第四章 军事教育之要旨

国防论 蒋百里 5237 2023-01-16 22:21

  人也,器也,军也,国也,各有其个体,其形式上之一致,则编制之责也,其精神上之一致,则教育之责也。

  言军事教育,则有开宗第一义,曰军事教育之主体,在军队,不在学校是也。平时之军队,以教育为其唯一事业,战争之教育,以军队为其唯一机关。学校者,不过军队中一部分人员之补习机关而已。以教育与学校相联想,则军队教育无进步,而一部分之事业必将为主体所排斥而后已。

  试举各国军事学校,与普通学校之系统比较之,则尤显。普通学校之为制也,自小学、中学、高等专门大学,自成为系统,而相联络。军事则不然,毕业于中学,不能径入士官学校也,必自军队派遣也;专门学校,非士官学校升入也,必自军队派遣也;大学校,亦非自专门学校送入也,必自军队派遣也。盖将校之真实本领在统御,其根本事业在军队,惟知识上一部分教育,在军队分别授之,则事较不便,则聚之一堂,为共同之研究,是则学校教育之目的耳。

  苟明乎征兵之原理,则知平时之军队,即国民之军事学校也。“军人者,国民之精华也,故教育之适否,即足以左右乡党里闾之风尚,与国民精神上以伟大之影响。盖在军队所修得之无形上资质,足以改进社会之风潮,而为国民之仪表,挚实刚健之风盛,则国家即由之而兴。故负军队教育之任者,当知造良兵即所以造良民,军队之教育,即所以陶冶国民之模范典型也。”(日本军队教育令)故曰平时军队之唯一事业,教育是也。

  学战于战,此原则也。顾不能临战而后学,则学之道,将何从,曰根于往昔之经验。经验之可以言传者,笔之书,其不可以言传者,则为历史的传统精神。故曰“团也者,依其历史,及将校团之团结,最便于从事统一之战争者也。”“严正之军纪,及真正之军人精神,为军队成功之元素,欲使其活动发达,则必有俟乎强大之干队(即平时之军队)。各兵既受熏陶而归家,一旦复入,则即能恢复其昔时之习惯,即新编之军,而求其内部坚实亦甚易。故军人精神,恃多员主干队而始成立者也。”(伯卢麦《战略论》)故曰,教育以军队为唯一之主体也。

  有一言而可以蔽教育之纲领者,则致一之说是也。故第一求人与器之一致,第二求兵与兵之一致,第三求军与军之一致,第四求军与国之一致。

  (一)人与器之一致 不观夫射乎?心之所志、目之所视者,的也;手之所挽者,弓也。而矢则有中有不中也。其不中者,必其心与目之不一致也,必其目与手之不一致也,必其手与弓之不一致也,必其弓与矢之不一致也。语曰,读书有三到,心到、眼到、口到,到者致一之说也。宁独射焉读焉而已?一艺之微,其能成功而名世者,必有藉乎精神、身体、器用。三者之一致,书家之至者,能用其全身之力于毫端,而力透纸背;军人之执器以御敌,无以异于文人执笔而作书也。方法虽不同,其所求至乎一致者一也。兵卒之来自民间也,其体格之发达,各随其艺以为偏,身与心尤未易习为一致,故必先授以徒手教练及体操,以发达之,体与神交养焉,然后授以器,使朝夕相习焉,以至简之方法,为至多之练习,久久而

  心身器三者之一致,乃可言也。故夫步兵之于枪也,则曰托之稳,执之坚,发之由自然;骑兵之于马也,则曰鞍上无人,鞍下无马。皆言其身与器之一致也,此单人教练之主旨也。

  (二)兵与兵之一致 人心至不齐也,将欲一之,其道何从,曰有术焉,则逆流而入是也。逆流云者,自外而及内,自形式而及于精神是也。以颜子之圣,询孔子以仁,而其入手,则在视听言动,军队教育之道,亦若是已。是故步伐之有规定也,服装之必整齐也,号令之必严明也,整饬其教练于外,所以一其心于内也;器具之有一定位置也,起居之有一定时刻也,严肃其内务于外,所以一其心于内也。虽然,亦更有其精神者存焉,则人格之影响,情分之交感是也。惟人格有影响,而上下间之关系以深;惟情分有交感,而彼此间之协同以著。此种一致之基础,成于战术单位之连。连者,军队之家庭也;其长则父也,连之官长,则成年之弟兄也;弁目之长,曰司务长者,则其母也。是数人者,于兵卒一身之起居饮食寒暑疾病,无时不息息焉管理之监视之,苦乐与共而其情足以相死,夫而后一致之精神立焉,此一连教育之主旨也。

  (三)军与军之一致 自征兵制行而兵之数量日以增,技术发达而兵之种类日以繁,文明进步而将校之知识日以高,于是军与军之一致,其事愈难而其要益甚。自其纵者言之,则将将之道,有视乎天才;自其横者言之,则和衷共济,有视乎各人之修为。此种一致,盖与国家存在之源,同其根据,历史之传统一也,伟人之人格势力二也,智识锻炼之一致三也,人事系统(详见下文)之整齐四也。而每年秋操,图各兵种使用上之一致,使各知其联合之要领,则犹其浅焉者耳。

  上文(二)(三)两义,则各国今日通称之军纪二字之意义是也。“军纪者,军队之命脉也。战线亘数十里,地形既殊,境遇亦异,而使有各种任务几百万之军队,依一定之方针,为一致之行动。所谓合万人之心如一心者,则军纪也。”(日本《步兵操典》)

  兹言也,仅就其效用言之,于其意义,犹未若哥尔紫将军所论之深切著明也。哥将军曰,苟一想像今日国军之大,不能无疑问,即如此大众,究竟用何法以指挥之是也,答之者则有词矣,曰军纪者,所以使大兵能自由运用者也。斯言是也,顾所谓军纪者,又何物欤?

  普通人解之曰,军纪者,以严正之法律,维持其秩序,而严肃其态度之谓;斯言不可驳,而非其至也。德国之秩序态度至严肃矣,而法律之宽,他国无比。历史上有法律愈严而军纪愈棼者,法国共和政府之成也;背戾者悉处以死刑,而军纪之弛如故也。盖法律之效果,发生于事后,故谓军纪发生于法律者非也。或为之说曰,军纪者,发生于国民之道德心,而由于自然者也,兹言亦非也。军纪者,不仅使人不为恶而已,兵卒为克敌之故,必致其死;军纪者,要求此非常之事于兵卒,而使习为自然者也。“法人每谓热诚之爱国心,可以补教练之不足。其实依共和政府之经验,则热诚之爱国者,行军一日而冷其半矣。疲劳之极,则肉体之要求,即越精神而上之。一鼓作气,不可恃也。”(伯卢麦之说与此相发明故引用之)故谓军纪之源在道德者亦非也。

  达尔文著《物种论》,于军纪二字,独得至当之解释曰“有军纪之军队,其较优于野蛮之兵卒者,在各兵对于其战友之信任”,此坚确之信任,实为真正军纪之根源也。凡兵卒之有经验者,皆知其将校,无论当何种时节,必不离其军队以去。一队犹若一家然,除共同之利益外,他无所思,虽危险之际,亦不为之稍动,此则达氏之所谓信任之原也。有此信任,故兵卒虽当敌弹如雨,犹泰然有所恃而无恐。

  法者,一种军纪之补助品也。人欲之炽,则藉法以抑制之,而用法尤贵严贵速,然不过一方法,非其根本也。躬行率先之效力,则有大于法者,故兵卒见官长之服从官长,如彼其恭顺也,则从而效之,且不仅服从已也,尤贵对于职分而起其嗜好心。德之士官曾使习为兵卒之勤务,即于简易之事,而发动其职分之观念,且兵卒亦知上官之出身,初亦与己无异也。

  德国凡勤务之细件,极其精密,非墨守成法也,非夸其知识也,所以发起其勤务之嗜好心,即尽职之观念是也。学术教练之外,尤贵乎志意之锻炼。而清洁也,秩序也,精密而周到也,不谎言也,皆为整肃军纪之一法也。

  委任被服粮食诸事于将校,其主旨非出于节俭,盖所以图上下间之亲密也。仓库也,厨房也,寝室也,将校日日服其勤务,而为军纪柱础之连长,自然成为一连之父,而军队中于是有“长老”之称。是名也,则合有至深之意在也。

  忠实于职务之外,尤当有共同一致之志操。德军之成立,此志操实为其根本。大战中法律之所不能禁,监视之所不能及,而此共同一致之志操,则犹发生其秘密效力。名誉与职分交为激奖,而发挥其最后之武勇焉。

  昔年之战,凡关于共同之利害,或敌有可乘之机,则我军虽弱,亦必取攻势者,职是故也。闻最近军团之炮声则驰援,陷必死之境,犹能确信其同志者必且继续我志,而收其功,而上自司令,下迄少尉,无不为同一之思量,为同一之行动,此则德国所谓军纪之效力也。

  军纪者,无形者也,保全之,则有待于有形之要件。第一则平时编制之单位,不可于战时破坏之也。由各师选拔最精之一二营而组织一团,其能力决不能如平时固定一团之大也。其在德,地域人情之不同,而操纵之法亦互异,故临战以不变单位为原则。

  第二则退役之预备兵,必召集于原受教育之队也。预备兵之于本队也,有旧识之僚友,有旧属之官长,常以在其队为自己之光荣。而一队之名誉心生焉,故动员计划,虽极困难,尤必原兵归原伍为原则。

  此外则有一无形之军纪,则将校智识作用之一致是也。一军之智识不一致,则行动即不一律。法之共和军队,皆志士仁人,感国难而集合者,然平时于智识,未尝经一致之训练,而军纪即因之以驰。然此种训练,决非强以规则,要在识其大纲,而得一定之方向。有此智识之军纪,然后主将能信任其部下,部下独断专行之能力发达,而战胜之主因得焉。故将校之出身首贵一致,将校一部分自队中升入,一部分自学校毕业,而杂糅焉,决不能望其行动之一致也。

  (四)军与国之一致 则全军一贯之爱国心是也。夫爱也者,情之根于心,而丽于物始显者也。无我而有物,则爱之源不生;无物而有我,则爱之义不著。物我有对待之缘,而爱之义始者。国也者,名词之综合而兼抽象者也。说其义,既更仆不能尽,而民之于国也,则犹鱼之于水,人之于气,视之而弗见,听之而不闻,日用而不知者也。虽欲爱之,孰从而爱之,圣人有忧之,则有术焉,使国家有一种美术的人格之表现,而国民乃能以其好好色之诚,而爱其国。是故爱国之心不发达,非民心之无爱根也,表现之术有周不周也。人格之表现最显者,为声音,为笑貌。视之而不见,于是有国旗焉;听之而不闻,于是有国歌焉。闻国歌而起立,岂为其音;见国旗而致敬,岂为其色?夫亦曰,是国之声,是国之色也。有国旗,有国歌,而国之声音笑貌见矣,此为第一步之爱国教育,最普及者也。人格表现之较深者,为体段,为行动;于是有地图焉,则国家之体段见矣,于是有历史焉,则国家之行动现矣。是故读五千年历史而横揽昆仑

  大江之美者,未有不油然而兴起者也。有历史,有地理,而国家之影,乃益状诸思想,而不能忘矣,是为爱国教育之第二步。虽然,犹其浅也,犹其形也,而未及乎人格精神也。呜呼,自共和以还,盖尝手法国之操典,而三复之矣,求其精神教育之根本,而得一“自我”即国家人格之精神代表说也(注:近读塞克脱将军之毛奇论有‘朕即国家’即普鲁士精神说,

  则与此说一致矣)。人未有不自爱者。国也者,“我”之国也,而爱之义以著。故法国以名誉与爱国并提,名誉者,自尊之精神也;德国以忠君与爱国并提,忠君者,克己之精神也。是故君主国以元首为国家人格之精神代表,而要求其民也,以服从,以自牧;若曰服从其元首,即爱国之最捷手段也,客观之教育也。共和国以自我为国家人格之精神代表,而要求其民也,以名誉,以自尊;若曰发达其自觉心,为爱国之根本也,主观之教育也。故国家于声音笑貌体段行动之外,尤贵有一种民族的传统精神,以为其代表,而爱国教育,乃可得而言焉。然德国虽以服从为主体,亦决不蔑视其个性,德之操典曰:战事所要求者,在有思虑能独立之兵卒,能于指挥官既毙以后,依其忠君爱国之心,及必胜之志意,为自动的行动者也。

  法国虽以个性为主体,亦决不疏忽服从,故法之操典曰:名誉与爱国心,所以鼓舞其崇高之企业心,牺牲与必胜之希望,所以为成功之基础;而军纪与军人精神,则保障命令之势力而事业之一致也。

  明乎是四者,而军事教育之要纲得矣。犹有数事所当知者,一为战争之特性,一为时间之效力,一为习惯之势力。

  战争之特性有四:曰危险,曰劳苦,曰情状之不明,曰意外之事变(格洛维止之说)。危险,故有待于精神之勇;劳苦,故有待于体格之健,

  与忍耐力之强;情状之不明,故有待于判决之了澈;意外之事变,则有待于临机之处置,与积气之雄。凡此四者,上自将帅,下迄兵卒,皆同受之,而位置愈高者,则要求入于精神领域者愈深,而困难亦愈甚,此平时所贵乎修养磨练也。

  凡人习一业,久之久之,忽得一自然之要领,有可以自领略,而不可以教人,可以意会而不可以言传者。艺至是,乃始及纯粹之境,乃始可用,是名曰时间之效力,其在军事,其功尤显。盖兵之临战,其危险足以震撼其神明,失其常度,此时所恃者,惟平常习熟最简单之行动,以运用之于不自觉而已。故兵卒教育之最短时期,为四个月,而兵役则无有短于二年者。盖教育虽精密,亦必有待于时间之久,而始发生效果也。

  凡人与人交,则习惯生焉。习惯有传染性,虽未尝直接,而闻风可以兴起;有遗传性,虽十年递嬗,人悉更易,而其传统的惯性仍在。习而善焉,不能以少数人破坏之;种而恶焉,尤不能以一时而改善之,故君子慎始而敬终。将军弗来答叙普法之战史(千八百零六年)曰:“维也纳之役,其有名之将校,将来立新军之基础者,何尝不在军队之中。然不经拿翁之蹂躏,则往昔之习不去,而此有力之将校,无以显其能。故曰不良之军队,不经最大之痛苦不能治。”

  曾文正所谓“孔子复生,三年不能革其习”者,其斯之谓欤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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