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5章 物壮则老
【原文】
含德之厚,比于赤子。毒虫不螫,猛兽不据①,攫(jué)鸟不搏②。骨弱筋柔而握固,未知牝(pìn)牡之合而睃(zui:一声)作③,精之至也。终日号而不嗄(shà)④,和之至也。知和曰常,知常曰明,益生曰祥⑤,心使气曰强。物壮则老,谓之不道,不道早已。
【注释】
①据:兽爪取物之意。
②攫:用爪抓取。
③朘:婴孩的生殖器。
④嗄:嗓音嘶哑。
⑤祥:本为吉祥,但古代亦可指妖祥。这里指灾祸、不吉的意思。
【译文】
含“德”深厚的人,就好像天真无邪的婴儿。毒虫遇见不刺他,猛兽碰到不伤害他,巨鸟看见不搏击他。、他的筋骨还很软弱柔嫩,但握成拳头却很牢固。他虽然不懂男女交合,但他的生殖器却常常勃起,因为他的精气充足。他即使终日号哭,而嗓子并不因此嘶哑,因为他的元气醇厚。认识醇和的道理叫作“常”,认识常叫作“明”。纵欲贪生就会引起灾祸。欲念主使精气就叫作逞强。事物过于壮盛就会走向衰老,这就叫违反了“道”的法则,不遵守就会很快消亡。
【解析】
本章重点说的是人的最佳状态。人的最佳状态,即一个人把无为大道修炼到最高黼,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,也就是进入到“无我”的赤子状态。本章中,老子以极其夸张的手法把得道之人比喻成了赤子,这是因为赤子无我、无为、无欲,不会伤害任何事物,因此也不会招致来自外物的伤害。
“含德之厚,比于赤子。”刚刚诞生的婴儿无知无欲,对他所生活的这个世界还不了解。实际上,初生的婴儿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,他除了满足本能的需求之外,根本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,所以他没有贪念,也没有欲望。在前面的章节中,老子曾说真正的富有就是无欲无求,这样说来,婴儿的状态可算是最富有的状态了。
要想达到婴儿的状态,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一般说来,成人是难以到达这个状态的,只有修炼得道的人才能像婴儿那样无欲无求,心无杂念。
“毒虫不螫,猛兽不据,攫鸟不搏。"“毒虫”指蜂、蝎、毒蛇之类的生物。“螫”意为毒虫用尾端刺人。“据”指兽类用足爪抓物。“攫鸟”即用脚爪取物如鹰隼一类的鸟;“攫”字的用法与“毒虫”的“毒”的用法一样,都是形容凶恶的物类。“搏”指的是鹰隼用爪和翅击物。老子认为,对于得道之人来说,即便是毒虫、猛兽和恶鸟也不能伤害他。
“骨弱筋柔而握固”,婴儿虽然无欲无求,但他不是软弱的,不会任人欺凌。我们仔细观察婴儿的行为,他的小手虽然很柔软,但是非常有劲,攥东西的时候手握得十分牢固,很难将其分开。
“未知牝牡之合而全腹作,精之至也”,“牝牡之合”指的是男女的交合。“精’’即精华,这里指生命活力。
“终日号而不嗄,和之至也c”接下来,老子就婴儿的生理特征进行了描述。他说,成人多讲几句话就会口干舌燥、声音沙哑,而婴儿即便是高声长嚎也不会口干舌燥、声音沙哑。这是什么缘故呢?
在老子看来,这主要是因为婴儿的生命力十分强大。初生的婴儿之所以生命力强大,就是因为他还处于无为的状态之中。这种状态虽然看起来不够强大,却是生命力顽强的标志,是身体里的中和之气充足的象征,因此,老子称这种状态为理想的生存状态。这种理想的生存状态并不是任何人都能拥有的,只有潜心修炼大道,使自己的行为合乎大道,才能到达最佳的生存状态。
不过,人们不可能永远停留在赤子的状态之中,人总是要不断成长的,这是无法改变的客观规律:我们一天天长大,繁衍生息,走向衰老,最终还要面对死亡;我们踏入社会,与各色人等打交道,所以,无欲无求的赤子状态是难以保持的。
尽管我们渴望纯真,但是为了生存,我们不得不抛弃自然无为的生存方式。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,任何人的身上都有缺点,如果我们不能纠正自己的缺点,不克制自己的欲望,就会变得骄纵、暴躁起来,而唯独缺少了与生俱来的和气。
“知和日常,知常日明,益生日祥,心使气日强。"“和”指阴阳调和。人的身体,阴阳调和才能健康,阴盛则生寒疾,阳盛则生热疾。“常”即人类天性的自然规律。“益生”即纵欲贪生。
“物壮则老,谓之不道,不道早已。”在本章的最后,老子说道:“事物过分强壮便会走向衰老,这叫作违反了道的法则,不遵守常道就会很快消亡。"这句话揭示的其实是一种客观规律,我们知道,任何事物发展到极致都会朝着相反的方向转化,这就是人们常说的“物极必反”。如何理解老子的这句话呢?事物发展到强壮阶段,由于它不能遵守赤子的和气之道,所以会渐渐走向衰亡。在老子看来,人类的例子便是最有力的证据:人在赤子阶段,什么都不知道,所以也就无欲无求,正因为婴儿无欲无求,不会伤害到任何事物,所以也就不会遭到任何事物的伤害,从而处于绝对的安全之中。但是,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,人们逐渐有了自己的思想和意识,于是产生了私欲,开始变得贪婪起来,,如果不对此加以节制,就会变得多疑和患得患失,于是各种恶劣的情绪也就随之而来了,这时,痛苦和烦恼使人丧失了生活的勇气,这样必然会导致人们过早地衰亡了。
本章中蕴含的“物极必反”的理论,说的是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限度,一旦超过了这个限度,就会朝着它相反的方向转化,事物强壮到极点就必然会走向衰亡。所以,我们做任何事情,都要掌握一个度,要适可而止,不然就会走向反面。
王弼《道德经注》
赤子,无求无欲,不犯众物,故毒螫之物无犯于人也。含德之厚者,不犯于物,故无物以损其全也。以柔弱之故,故握能周固。作,长也。无物以损其身,故能全长也。含德之厚者,无物可以损其德、渝其真。柔弱不争而不摧折,皆若此也。
婴儿,没有欲望、没有所求,不侵犯其他事物,所以毒虫也不侵犯他。品德醇厚的人,与其他事物没有冲突,所以没有东西能够伤损他。因为柔弱,所以才能握得紧,因为别人知道他容易受伤而愈加小心保护他。作,是成长的意思。没有东西能损害他,所以他能保全并成长。具备醇厚品德的人,没有人能减损他的品德、玷污他的本真。柔弱而不去争胜,所以和外物不起冲突,所以也就不会受伤,都是这个道理。
无争欲之心,故终日出声而不嗄也。物以和为常,故知和则得常也。不皦不昧,不温不凉,此常也。无形不可得而见。故曰“知常曰明”也。生不可益,益之则夭也。心宜无有,使气则强。
婴儿没有争夺占有的心思,他们的嚎哭不是为了争夺占有,所以整天哭也不会嘶哑。事物最正常、普遍的状态就是和谐,所以了解和谐、达到和谐就是获得了道的永恒与无限。不亮不暗,不温不凉,是事物正常、长期、普遍、常规的状态。这种常规是没有形态、无法看见的,所以说了解了永恒、无限、根本才叫做明智。不可对事物随意施加影响,否则就不吉利。心适宜保持在虚空、清净的状态,欲望、想法催迫心气叫做逞强。
苏辙《老子解》
老子之言道德,每以婴儿况之者,皆言其体而已,未及其用也。夫婴儿泊然无欲,其体则至矣,然而物来而不知应,故未可以言用也。道无形体,物莫得而见之也,况可得而伤之乎?
人之所以至于有形者,由其有心也。故有心而后有形,有形而后有敌,敌立而伤之者至矣。无心之人,物无与敌者,而曷由伤之?夫赤子所以至此者,唯无心也。
老子讲道德,总是以婴儿来打比方,都是说道和德的本体,没有说到它们的作用。婴儿淡泊没有欲望,他的本体是达到极致了,但是不知道应对外物的变化,所以不能拿婴儿来讲道的作用。道是没有形体的,万物都不能见到它,何况是伤害到它了。
人之所以会拥有形态,是因为有意念、有心思。所以是先有意念、心思才会有形态,有了形态才会与外界产生矛盾,有了矛盾,伤害也就随之而来。没有心思、意念的人,与外物没有矛盾,哪里还有伤害呢?婴儿之所以不被毒虫、猛兽、猛禽伤害,就是因为他没有意念、心思。
无执而自握,无欲而自作,是以知其精有余而非心也。心动则气伤,气伤则号而哑。终日号而不哑,是以知其心不动,而气和也。和者,不以外伤内也。复命曰常,遇物而知反其本者也。
知和曰常,得本以应万物者也。其实一道也,故皆谓之常。生不可益,而欲益之,则非其正矣,祥妖也。气恶妄作,而又以心使之,则强梁甚矣。益生使气,不能听其自然,日入于刚强,而老从之,刚失其赤子之性矣。
不拿东西而自己握住,没有性欲而自然勃起,是因为体内精气充盛、有富余,而不是因为有欲望、有想法。产生欲念,就会伤气,伤了气,哭就会哑。婴儿整天哭也不嘶哑,我们由此知道婴儿没有心思而气机和畅。和谐,就是不因外部原因而伤及内在。恢复生命的原本就能不受局限,处理与外物的关系就知道着眼于外物的根本性质。
知道和谐、达到和谐能突破局限,所以恢复本性能够从容地应对万物。复命与知和其实是一回事,所以都能达到永久而无局限。生命自有它的常态,而想要妄自丰富生命的内容,就不是正当的、正确的了,而是“祥妖”。气息凶恶、妄自作为,想要用自己的心思去支配,就是异常的强横凶暴了。增加生命的供养和追求,劳顿自己的精力,不能顺应自然的规律,虽然很快进入了刚强的状态,而衰老紧随其后,刚强会失去婴儿般的本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