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其他作品
-
白话易经
通俗易懂的白话文及现代简化字,解释了《易经》六十四卦的内容。本书容易读,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广大青年、工人、农民及社会各阶层读者均可阅读并能理解,也可供广大学者研究探索。
-
易经系传别讲
《易经系传别讲》包含了政治艺术,身心修养之道,人文文化最高的哲学,以及做人做事的智慧之学。读了这本书,你会发现《易经》是很平易的一种学问,是人人都需要一种学问。最重要的是,本书会使你豁然开朗,智慧大增。
-
我说参同契
《参同契》又名《周易参同契》,为东汉魏伯阳著。其学说汇融周易、黄老、丹火之功于一体,用《易》的阴阳变化之理,阐述炼丹、内养之道。证明人与天地、宇宙有同体、同功而异用的法则。不仅是道家养生学的理论源头.亦是中国古代化学、药物学、天文历算等学科的发轫之作,如国人引以为骄傲的四大发明之一“火药”,其原理即从此书而来。因其涉及诸多学科知识,艰深晦涩,素以“天书”著称。
同类作品
-
东坡易传
苏轼 易类苏轼幼时便随眉山道士张易简读书学《易》,少年时欲入山林当道士,终生与道士高人交往频繁,深晓《周易》占卜和“胎息”养生之术,并自称“铁冠道人”。苏轼于45岁左右被贬官于黄州时开始撰写《易传》,此后不断修改,直到生命垂危之时才修改完毕。他的认知方法、执政思想深受《易经》影响,诗词文赋也因此而愈加高深玄妙,后人不解《易》理,常常只识皮毛。
-
新本郑氏周易
恵栋 易类提要《新本鄭氏周易》三卷,國朝恵棟編。棟字定宇,長洲人。初王應麟輯鄭元易註一卷,其後人附刻玉海之末,雖殘章斷句,尚頗見漢學之崖畧。於經籍頗為有功,然皆不著所出之書,又次序先後間與經文不應,亦有遺漏未載者。棟因其舊本重為補正,凡應麟書所已載者,一一考求原本,註其出自某書。明其信而有徴,極為詳。核其次序先後,亦悉從經文,釐定復搜採羣籍。上經補二十八條,下經補十六條,繋辭傳補十四條,説卦傳補二十二條,序卦傳補七條,雜卦傳補五條。移應麟所附易贊一篇於卷端,刪去所引諸經正義論互卦者八條,而别據元周禮臣太師註作十二月爻辰圖,據元月令註作爻辰所值二十八宿圖附於卷末。以駁朱震漢上易傳之誤。雖因人成事,而考核精宻實勝原書。應麟固鄭氏之功臣,棟之是編,亦可謂王氏之功臣矣。
-
子平真诠
沈孝瞻 易类《子平真诠》是中国传统命理学著作,为清代乾隆进士沈孝瞻先生所著,全书共四十八章,现据考为明代《耕寸集》命理笔记。《子平真诠》是传统子平命理学“前三本”(子平真诠,渊海子平,三命通会)中分量最少,但是理论最为精辟,论述最为恰到好处的著作。
-
梅花易数
黄宗羲 易类《梅花易数》相传为宋代易学家邵雍所著,是一部以易学中的数学为基础,结合易学中的“象学”进行占卜的书,相传邵雍运用时每卦必中,屡试不爽。梅花易数依先天八卦数理,即乾一,兑二,离三,震四,巽五,坎六,艮七,坤八,随时随地皆可起卦,取卦方式多种多样。
-
陆氏易解
姚士粦 易类《陆氏易解》一卷,明姚士粦所辑。呉陆绩周易注也。呉志载,绩所着有《易释玄》,《隋经籍志》有绩《周易注》十五卷。《经典释文》序录作陆绩《周易述》十三卷。《会通》一卷。新旧唐书志所载卷数与《释文》同。原本久佚,未详孰是。此本为《盐邑志林》所载,凡一百五十条,朱彝尊以为抄撮。陆氏《释文》、李氏《集解》二书为之然。
-
我说参同契
南怀瑾 易类《参同契》又名《周易参同契》,为东汉魏伯阳著。其学说汇融周易、黄老、丹火之功于一体,用《易》的阴阳变化之理,阐述炼丹、内养之道。证明人与天地、宇宙有同体、同功而异用的法则。不仅是道家养生学的理论源头.亦是中国古代化学、药物学、天文历算等学科的发轫之作,如国人引以为骄傲的四大发明之一“火药”,其原理即从此书而来。因其涉及诸多学科知识,艰深晦涩,素以“天书”著称。
-
周易
佚名 易类周者,周人也;易者,变易,简易,不易也,周人所作之《易》也。《周易》,乃群经之首。古代占筮之书及其解说,后被列入儒家经典。《周易》包括《经》、《传》两部分。《经》有时成为《易经》或《古经》,是在专门从事卜筮的巫史们长期经验和记录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;《传》是战国时人对《经》的解释说明,又称《易传》。《易经》部分分六十四卦,《易传》分为七种十篇,汉代学者称之为“十翼”,“翼”即副翼经文之意。 古代典籍,夏曰《连山》、商曰《归藏》、周曰《周易》。 《周易》是中国哲学思想的渊薮[注1] ,奠定了中国哲学的一些基本范畴,如“阴阳”,对中国人影响功莫大焉。至今,上至鸿儒硕学,皓首穷经;下至街头卜者,研读谋生,无不奉为圭臬,浅人浅解之,深人深究之,也算是十三经中最深奥、最神秘的书了。所以,作为中国人,不可以不读《周易》!
-
易传
孔子后学 易类《易传》是一部古代哲学伦理著作,是诠释《易经》的经典著作。属于战国时期解说和发挥《易经》的论文集。 《易传》刚柔思想的形成与易学诠释典范的转移。《易传》以《易》卦之第一爻(初爻)、第三爻、第五爻皆为阳位,因其爻位之序数为奇数,奇数为阳数,故其爻位为阳位。《易传》以《易》卦之第二爻、第四爻、第六爻(上爻)皆为阴位,因其爻位之序数为偶数,偶数为阴数,故其爻位为阴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