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严饬则爱 娇纵则害
训曰:为人上者,教子必自幼严饬之始善①。看来,有一等王公之子②,幼失父母,或人惟有一子而爱恤过娇甚,其家下仆人多方相诱,百计奉承。若如此娇养,长大成人,不至痴呆无知,即多任性狂恶。此非爱之,而反害之也。汝等各宜留心!
【注解】
①饬:教导,告诫。②一等:另一种。
【译文】
作为上等人,教育子女一定要从小加以严格教导、管束,这样才有好的结果。看来也有那么一些王公大臣的子女,他们有的是从小失去父母,或者是只有一个孩子,过度地爱护和怜惜,家里的仆人们又千方百计地引诱他们、奉承他们。像这样地娇养下去,长大成人了,即使不至于痴呆无知,也大多是任性、骄横、恶劣。这并不是爱他,相反的是害了他。你们各自应当小心为是。
【评语】
溺爱不是爱孩子,从小严加管束才有可能培养出有用之才来。宠爱、娇生惯养只能使孩子任性狂妄,这样做只会害了他们。古人云:“子不教,父之过”,这句话值得今天的为人父母者好好思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