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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·看命口訣

三命通会 万民英 12658 2020-04-06 15:35

  大凡看命先看月支,有無財官,方看其他,月令為命也。

  月取支神,年取天干,日取天干,流歲取天干,大運\取支神。

  月為本,日為主,如月有正官及偏官,而時又入他格;只以月中取,他格無用。如月令全無可用,方看他格。

  古歌云:三宮帶格混難詳,不曉憑誰是貴方。一任三宮皆帶格,除非只得用提綱。是也。

  月令用地支,假如官星,須要上下干支透出為妙。

  或干透出,支中不透,主聰俊。

  忌年與時衝,大運\及歲君來衝月支則禍。月支日支自衝不妨。

  凡正官一位,乃君子貴人。

  篤厚純粹,剛直廉明,年時有印尤妙。

  多則反主成敗,四位純官,仕宦虛名。

  凡七煞一位,聰明伶俐,二位三位,先清後濁。

  四柱純煞有制貴,無制貧。

  凡財一位務要得時,富貴成家,為人性燥緊急。

  二位性氣滅半,三位四位耗氣身衰。

  若身旺甚則可成立,弱則勞苦生受。

  凡印不論一位二位四位都好,格中不宜見財破印。

  大凡行好運\,日干傷流年歲君干頭禍輕。

  行不好運\,日干傷歲君干頭禍重,若巳發過則死。

  辰戌丑未各有三分餘氣:

  如行午運\至未,有三分火氣。

  行子運\至丑,有三分水氣之例,不可全作土論。 凡陽刃格,歲運\最怕衝合。

  太歲干合日時干者,為晦氣煞。

  日時干支與流年干支同,為轉趾煞。

  如庚申日見庚申或庚寅太歲之類,輕則遠遷,重則毀屋破財。

  凡年月日有吉神,要時引歸生旺之處。有凶神,要時引歸制伏之鄉。

  若時上帶吉神或凶神,亦要年月日上吉者生之,凶者制之。

  月上有用神得祖宗之力,時上有用神得子孫之力,反此則否。

  凡看命以日干用為天元,是以干為祿。

  日支月支用為地元,是以支為命。

  假如壬癸日己未月,干支透出財官是也。

  財官論原有原無,地支原有財官,天干不透出者不問。

  若地支無財官,只是天干透出,雖行好運\亦不濟事。

  看流年歲君只用天元,若行運\雖重地支,亦要看運\天元。

  人命柱中或有官星,或有偏官制伏太過,而運\干見官煞可發。運\支無財,而運\干是財亦可為福。

  運\支無煞,而運\干是煞亦可為禍。

  人命以當生之月為運\元,最怕大運\並歲君來衝為禍。

  以當生官星為祿元,最怕衝壞。

  如丁日生人以壬為官,而生亥月,中有壬是丁之祿。

  若年與時有己字則衝壞祿元。

  當生財星為馬元,最怕劫奪。如庚日生人以甲乙木為財,而生寅卯月。

  寅中甲木偏財,卯中乙木正財。

  若年時有辛字,卻有爭奪之患,歲運\同論。

  凡年干上有日之官星,福氣最厚。

  有日之七煞,終身不可除去。

  官星為祿,財星為馬。

  行官星發官,行財星發財。二者不可缺一,各有所用。

  年月上有財官,必生富貴之家,祖父根基。

  少年便行官祿運\,多是幼年拜命,早發功名。年月無財官,日時有之,則是自己成立。

  人命以財官為本,柱中但得其一,亦可發福。

  若四柱原無官星,不入他格,年月日時干支財多;

  又行財旺運\,亦能成就功名。以財旺自能生官,須身旺方許。

  年月無財官,幼年又行不好運\,多是出身卑微。

  破祖傷父,無現成之福。

  凡官煞混雜,傷官合神重。

  男子犯之沉迷酒色,女人逢之不媒自嫁。

  凡看命專以日干為主,取提綱所用之物為命。

  譬月令以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為用。但有一件:取其節氣先後,輕重淺\深,成局、破衝細加考究。

  曰官曰印曰才曰煞曰食曰傷官,以此六法消息之。逢官看財,逢煞看印,逢印看官。

  取四者不偏不倚,生剋制化為上,遇破害休因為下。

  運\有生有去為福,有助有剝為禍。

  亦有用年日時支,合成格局者,然皆以月令為用。

  假令月用金只用金,用火只用火。十八格內,取六格為重,用相生定格合局。

  卻用年日時下,以推輕重淺\深。如逢官用印不怕煞,是煞局印,印局身,還作上局取之。

  逢印看煞,但有官煞在命,行官煞鄉亦作貴論。

  月令逢官,柱中遇財,財旺生官乃富貴。

  柱中見財,要入財旺運\發福。

  但見一煞,則以煞為重,不可用財。

  若行財旺運\,乃財生煞黨,作貧賤言。凡格以煞為重。

  凡命先看干神有無剋制,支神有無刑衝,干支納音有無戰鬥降伏。

  如甲以寅為祿,而寅上有何干?甲以辛為官,而辛得何支?

  干不侵支,則天乃尊。支不犯干,則地乃卑。

  五行不相賊\,則人乃順。四孟不相害,則馬乃能馳。

  若干侵支犯,五行相賊\。又當分別,主本有氣無氣,有用無用,有救無救,成格不成格?則干支錯綜,五行變化,造化在其中矣!

  李淳風云:

  五行生旺,觀福氣之往還。

  五行死絕,在吉神之救助。

  五行得地納音相生,吉神無助亦榮。

  五行無氣納音相妨,縱有吉神不用。

  凡命天元喜地元有祿:

  如甲己喜四季,乙庚喜申酉,丙辛喜亥子,丁壬喜寅卯,

  戊癸喜巳午。

  地元喜天元有合:

  如子丑喜戊,寅喜己,卯辰喜庚,巳喜辛癸,午未喜甲壬,

  申喜乙,酉戌喜丙,亥喜丁。

  天元地元皆有,平生福氣高崇,皆無,名利無成。

  壞天元者,39歲以前名利難發。壞地元者,40歲後福不如前。

  若天元秀氣坐祿,如癸得子,甲得寅之例,不貴即富。

  地元忌天元相剋:

  如子丑怕己,寅怕庚,卯辰怕辛,巳怕甲壬,午未怕乙癸。

  申怕丙,酉戌怕丁,亥怕戊。更看喜忌何如,不可執定。

  凡命取干支與納音同類:

  壬子壬午真木,己酉己卯真土,丙子丙午真水,

  戊子戊午真火,乙丑乙未庚辰庚戌真金。若乙酉日庚辰時為精金,丁巳日丙午時為精火,

  癸亥日壬子時為精水,己丑日戊辰時為精土,

  甲寅日丁卯時為精木,以上遇者皆主富貴。

  若火人丙日辛時,辛日丙時。木人甲日己時,己日甲時。

  土人戊日癸時,癸日戊時。水人壬日丁時,丁日壬時。

  金人庚日乙時,乙日庚時,雖為五行真貴,重犯減福。

  凡命取五行真氣交互,如:辛亥金人得丁巳土,有丁壬合真木往來,有丙辛合真水往來。

  丁巳土人得癸亥水,有戊癸合真火往來,有丁壬合真木往來。

  如戊戌、癸亥、丁巳、辛亥交互真氣全,乃宰相命也。

  戊午火得壬子木,中有丁壬真木,戊癸真火。丙申火得乙酉水,中有丙辛真水,乙庚真金。

  庚寅木得己卯土,中有甲己真土,乙庚真金。如庚寅木己卯交互全,乃兩府命也。

  凡命先論化氣,考五運\篇以:

  甲丙戊庚壬,合五陰干為太過。乙丁巳辛癸。合五陽干為不及,太過不及之間有權存焉。

  考天元變化書又分晝夜,如:

  六甲人日生用水,夜生化土。

  故六戊人得甲,取日生為鬼,夜生為官用。

  六乙人日生用金,夜生用木。

  故六己人見之,取日生為官,夜生為鬼。

  獨六己六庚不變,是以:

  五陽干晝生為本體,夜生作化看。

  五陰干夜生為本體,晝生作化看。

  六般陽命,男犯祿鬼倒食,須取夜生,反凶作吉。

  呼鬼為官,倒食為喜神,卻以日生為順。

  六般陰命,男犯祿鬼倒食,須取日生,反凶作吉。

  餘並同前,卻以夜生為順,女人皆反此求之。

  此晝夜氣象,是陰陽配合剛柔體用也。

  凡命五行下生上曰助氣,主一生自享其福。

  上生下曰盜氣,主一生供人之福。

  上剋下曰順,主有威勢而制人。

  下剋上曰逆,主多沉滯而難發。

  死絕尤緊,生旺差慢。

  四柱納音鬼多,主本當時,名日官星乘旺。納音財多,主本無氣,名曰財多害身。

  凡命五行貴陰陽相等,如:

  兩金見兩木或兩火兩土兩水之類,各自成象方吉。

  若太過不及如三水一木一水三木等類,俱不為福。

  假令金人三金一木,金剋木為財。

  三金爭一木,是分奪其福,多主財物不遂。若一金三火,火多金少,煎熬太過,主一生不閒。

  又如甲人逢三壬三己,謂之三吞三偶,主不吉。若逢兩己兩庚,謂之重偶重傷,視三尤凶,不貧即夭。

  餘以例推。

  凡看命:

  傷官見官而早死。

  七煞見財夭亡。

  財逢劫盡死。

  重財破印凶。

  水盛木流,終為外鬼。

  食神逢梟,死於牢獄。

  劫重見財死,煞旺掛根休。

  亡神七煞衝刑,非徒流亦亡。縲絏傷官,陽刃重併,雖全體而死血光。

  財星見刃,財散人亡。生旺死於庫墓,庫墓絕於生旺。

  晚有吉運\行,凶運\未入,死卒何分。

  有凶運\來,吉運\未來發福曷論。當究進氣退氣之由,更審巳發未發之義。

  將來而速進,功舉以先歸。

  一生歲運\皆凶,年少早死。

  末旬命星得地,老壽彌高。老怕生旺,少嫌死絕。陽刃逢生多惡死。

  有根煞旺定凶終。

  春旺火多,宜西北庫是歸期。

  夏熒金旺,利東南鬼鄉壽地。

  四刃星重,死在正財之下。

  一官貴淺\,終於陽刃之中。四柱俱傷人自死。金神入水溺為災。

  陽刃倒戈無頭之鬼。

  煞星疊刃半體之徒。

  制伏中和,煞極全而氣死。生扶太過,印更旺而身終。

  傷官入墓死,晚局最宜觀。

  陽生而陰死,陰死而陽生。

  煞逢三合太過必傾。

  五行之內宜細消詳。

  凡看命五行太過不及,固不為福,中間亦微不同。

  如水土不嫌死絕,以盈天地間皆水土,無分四時,豈有死絕之理。

  但辨輕重,如點水滴眾土之中則乾,撮土壅眾水之中則散。

  當論多寡,分輕重也。

  金非土不生,木非水不長。故金木欲其生旺,怕見死絕。

  如金死則沉,木死則灰,與水土不同。

  火藏於木,宿於土,故不欲旺,旺則焚。

  亦不欲死,死則滅,惟得其平則佳。

  五行水土均賴,凡木金火之命,尤為要也。

  凡五行取象:

  本象取本象,如甲乙丙丁木火象之類。化象取化象,如戊癸丁壬亦木火象之類。

  金水象不可見土,謂土雜水混,金自不清。歲運\遇土亦滯,惟金水不雜,生於秋月最貴。

  如明神宗癸亥 辛酉 癸亥 辛酉,干支皆金水不雜,水生金月,金助水清,二水二金成象。

  所謂金白水清,別無夾雜,又合兩干不雜,所以尊為天子。

  如癸酉 癸亥 庚子 辛巳,

  金生水月,金反洩氣,沉於亥子之中,所以不免水厄。

  金土象不可見木,謂木剋土,則土不能生金,金不成象也。

  土積成金,土多金少,其福厚實。金重土輕,福出艱辛。

  金火象不可見水,見水則火滅金沉,不能成器。

  金重火輕,發遲益壽。

  金輕火重,發早退速,或主壽虧。

  金木象不可見火,活木畏金,見火成秀。

  死木得金,方成造化。

  金重木輕,令人骨痛。

  木重金輕,主損錢財,或肺疾相攻。

  惟金木相宜則吉。

  水木象秀而清高,不可見卯巳,以水死絕。

  木火象秀而豐富,不見可金,以木受剋。流年遇之俱災。

  水火象成既濟最妙,或未濟。

  亦得不可見土,火多性躁,水多眼疾。火怕死,水怕浴,入酉火死水浴,主艱難而死。

  歲運\同,此象日時忌之。

  水土象不可見火,

  土重水輕,秀而不實,水重土輕,卻有科名。

  火土象不可見水,

  火虛土聚不成物,若同水流主汨沒。如:戊子 戊午 己丑 己未,丁巳 丁亥 丙辰 丙戌,

  丙丁與戊己相夾,乃火虛土聚。

  李九萬以:

  戊子 己丑 戊午 己未,

  丙辰 丁巳 丙戌 丁亥,皆火土夾雜之象,不可以連珠為貴。時上逢壬癸水,土滯火滅,平生蹇薄。

  又云:

  火火見土則暗,土土見火則虛。

  土輕火重則燥,己卯日見丙寅時是也。火輕土重不明,丁酉日見戊申時是也。

  如韓學士

  戊戌 丁巳 戊戌 丁巳,

  火土成象,又為鳳凰干支格,故貴。

  經云:

  金水多清,金土多厚,以其相生。

  金火多剛,金木多正,以其相剋。

  火土多毒,火木多聰,火水多昧,火金多烈。木火文采,木水清奇,木金方直,木土毒害。

  水火智慧,水木智仁,水金秀麗,水土重濁。各以五行推之。

  凡命怕同類相刑破,如:己未見甲辰,甲辰見己丑,己丑見甲戌,甲戌見己未。

  凡在四衝之地,納音同類,逐兩位逆數之。

  寅申巳亥,子午卯酉亦以此取。

  主平生不足,多不成器。

  道經云:井欄互破,無藥可醫,遇空亡庶幾,歲運\亦忌之。

  凡命主本逢歲運\,不可遇死地。

  如丙寅火畏乙卯木,辛巳金畏丁酉火。

  甲申水畏己卯土,戊申土畏壬午木,己亥木畏甲子金。

  與人生怕死同義。主本生死同途則不忌。

  凡命最怕鬼剋,而窠鬼最毒,如:

  丙子水見庚子土,丁丑水見辛丑土之類。

  窠中就位相剋,所以最毒:

  有墓中鬼,如壬辰水見丙辰土,丙辰土見戊辰木之類。

  有隔壁鬼,如庚子土見癸丑木之類。

  有空亡鬼,如甲戌見甲申乙酉之類。皆主為害。

  內:墓鬼輕於窠鬼,璧鬼輕於墓鬼,空鬼輕於璧鬼。

  若木命人,得火月金日時之類:

  有火剋金,金不得傷木是禦鬼也,鬼不為害。

  如水命人,四柱有火土:

  土剋水,火又生土是助鬼也,其鬼尤凶。

  干支通出,納音最緊。

  禦鬼則立身於艱難,助鬼則骨肉多生平破鬥。若鬼中有鬼,謂之鬼嘯:

  如土人生木月金日時之類,以木剋土,金剋木。

  根基劣弱則凶,主本強健不忌。

  如王某己未 乙亥 丙寅 辛卯逢三合生,更遇寅卯,為己入官鄉,丙與辛合大貴。

  奈己陰土逢乙木作鬼,又辛作乙木之鬼,變寅卯之官作己土鬼。在亥卯未三合位,通是鬼剋,犯鬼嘯也。故主惡死。

  經曰:五行切忌下賊\上,平生不足事相縈。

  又曰:鬼嘯分明格局惡,更加刑煞禍不差,縱使以前逢富貴,定知日後厭年華。

  凡看命取胎生旺庫為四貴,死絕病敗為四忌,餘為四平。

  以太歲干為主,配於五行,取四貴四平四忌之位,而分貴賤。

  遇貴多則貴,遇賤多則賤。四貴之中,又分四旺庫為上,胎為次。

  若人命胎月日時遇三貴,干皆有輔,或正祿正官正印三公命也。

  帶正天乙如丑未生人月日時,得甲戊庚之類。

  帶本家祿如寅生人月日時,帶甲之類,謂之福會。

  或天乙貴合兩重者,亦三公命也。

  三貴帶上下合,或一官一印,及一正天乙或一位本家祿,三兩位貴人合者,宰輔命也。若日時上遇兩貴,而帶上件者亦然。

  若一位上遇災煞 地煞 亡劫羊刃等神,兼主兵權,司馬節鉞之貴。

  若胎月生月與日時上遇胎庫一貴,卻帶正天乙上下合。

  或天乙貴合本家祿,正官正印本家祿有氣。

  或貴人上亦帶前件祿干者,亦宰輔九卿命也。

  若月在忌神,而日遇貴,或日在忌神,而時遇貴不害。為清華侍從之職。若日月俱在貴,而時遇忌神,此常調選人也。

  四忌主貧賤,亦有輕重,死敗絕為重,病為輕。

  五行各三位,如寅午戌火丙丁人遇之為貴,與四貴三位同。

  惟闕胎貴一位,其主貴之福,亦與四貴同。

  陽祿貴在臨官,陰祿貴在帝旺。

  若陽祿遇旺,陰祿遇官,雖為本位,其福滅半。

  若旺而無祿,如丙寅得戊午日時,剋本命又帶刑煞,主淫蕩愚賤。有遇一兩位貴,卻為凶煞刑害,破得深重,亦主無祿。 沈芝曰:五行以生旺為君,臨官為相。

  若納音是木,月日時遇寅卯兩位。

  金遇申酉,水遇亥子,火遇巳午,土遇辰戌丑未,皆以貴論。

  凡看命分五行生旺死絕,如:

  甲申,丙寅,己亥,辛巳,戊申皆五行自長生。不論四時,超然得自生之理。

  人命稟之敏快高明,貴者得之,其進以漸。

  富貴得之,亦將向榮,而得其所以生也。

  丙子,戊午,辛卯,癸酉,庚子皆五行自旺。

  不待四時,而能自致其旺,福力奮發,無與比擬。

  癸未,壬辰,丙辰,甲戌,乙丑皆五行自墓。

  乃歸根復命之時。凡庫之所在,必欲物聚之,則其庫充。

  如壬辰水,欲得眾水交歸,然後為旺。

  更有金往來相生,當得重權。

  儻水制火,火制金,更天中臨之,是為貧印不起,主貧賤。

  乙卯,丁酉,壬午,甲子,己卯此五行自死者也。

  生則勞,死則息,其理自然。不有死之地,其物無自而歸。所謂自死者,得其真歸之理焉。

  凡命遇此穎特高明,多慧少福。以靜默為體,而不利有為。

  以淡薄為事,而不利興起。惟可學道訪仙,超生死之門也。

  癸巳,乙亥,庚申,壬寅,丁巳此五行自絕者也。天之道無可絕焉,干支適會,巳絕則更生。

  凡遇此者憂喜未定,如:癸巳絕水,得癸酉旺金扶之,是謂絕水逢生,尤為吉慶。

  凡命上帶死絕生旺庫墓等,

  不可就所帶言之,須看月令以辨清濁。

  清者有制伏之謂,如水病見土則濁,卻非土堤防不能止息。

  既止息,則清之有漸也。

  濁者無制伏之謂,如水多無土則泛濫無歸。

  而水極生木,極則變,變則通也。

  蓋五行尚其變,而不尚其常,貴其隱,而不貴其顯。

  死絕有救,則謂還魂,多以貴論。

  生旺有剋,則為傲氣,反主福淺\。若夫彼我之相生,順則益本,逆則奪氣。

  彼此之相剋,順則勢強,逆則有傷。

  經云:以小凌大,自貽其害,以弱勝強,自招其殃。

  一水剋三火,是以弱勝強。

  以陰勝陽,雖殃不彰。以陽勝陰,危害不深。

  兩陽相梗,凶禍旋至。兩陰相敵,不安其處。

  如乙巳火剋壬申金,是以陰勝陽,陰陽有情,故無大害。

  若丁卯見癸酉是二陰相敵,戊午見甲子是兩陽相拒。

  陽剛陰柔,必勝而後已。故禍。 太乙云:天地變化,陰陽之機,未嘗不以陰召陽,陽召陰。則天地合正,五行氣融。

  若乃陽從乎陽,陰從乎陰,則陰陽偏出,動靜失序,

  所以禍福兩途也。大抵陰陽偏出,造化不成五行。如火多金少,聚散不得成形。

  火少金多,既不能銷鑠,反有淹滅之患。餘以例推。

  凡看命先論五行,體面,局勢。然後參以喜忌好惡,旺相休囚。如金人得庚辛或申酉為體面,得巳酉丑三合為局勢。喜火制土扶,忌金寒水冷。生三秋四季為旺相,春夏為休囚。餘木火水土以例推之。

  金人遇庚申辛酉為五離煞,若生秋月逢水則化金之毒,金白水清。

  造化逢火,則制金之鋼,為煆成鋒利之器。柱無火無水是謂頑金,主早年酒色,瘵痢身死。若得戊寅日時,剛處逢生,主富而壽。

  木人得土,則根荄藉以栽培,得水則枝葉賴以滌暢。得金斲削便成材也。木逢寅卯,更在春生最吉。

  若三合會木局全,不須春生,多主仁壽。

  木逢金制,金煆火伏,則剛柔相制。

  若火太多則焚,金太多則損。土虛則不能培,水泛則不能潤,妙在得其中和。

  水人以亥子為源,以寅卯辰巳為納。干源自北萬折朝東,故水仁喜逢東方,則浪息波平。

  水賴土防,若生亥子,土多則吉。既在東方,逢土亦吉。

  不宜土多,更有貴人,財祿則貴。

  若日時遇庚申辛酉,水忌西流,恐壽不高。

  生於秋冬,生旺清澄,壬癸此時,而逢亥子,主有文學。納音更水,則水太過,柱無土提,乃少子之斷。惟藝術,空門則吉,更隔角重逢,定主刑剋。

  春月乾渴而凅,夏月渾濁而泛,柱無水助則不貴。

  火居寅卯,生於春月,木秀火明,榮華富貴。

  生於夏月則太炎,柱中無水定夭,有水早貴。

  生於秋月,火死金成,藏光內照,時日微逢旺氣則吉。

  蓋水火不嫌死絕,只宜恬淡為福。

  生於冬月,柱中再得火助,則潛消霜雪,溫暖山河。

  古人云:冬日可愛,夏日可畏,此之謂也。

  土逢四季全上貴,如納音全土,柱中更得寅字,為艮山亦貴。

  土能厚載,萬物資生,金木水火,皆不可缺。故此四行,咸賴之也。

  夫論五行之用,多則太過,少則不及。

  其氣其數,有餘不足皆能致凶。

  抑揚歸中,然後為福。功成者宜於退藏,將來者貴於榮振。

  五行稟旺謂之成功,旺而能止息是謂退藏。

  五行在冠帶胎養之地,其氣虧而未盈,是謂將來。

  故欲子母相生,以益其氣。則有榮進振發之道。

  如木非其時,衰則梗介,死則枯槁。

  金旺太過,則動作多凶。

  炎炎者貴乎熄,不熄則有自焚之災。

  滔滔者貴乎止,不止則有自溺之患。

  火行南陸而化熱,盛則焚烈而害物。至酉亥則陰能翕之,然後能溫暖萬物。

  水行北陸而化寒,盛則嚴冷而殺物。

  至卯巳則陽能闢之,然後能滋生萬物。

  又有生而不生,旺而不旺,此為凶乃先吉也。有死而不死,絕而不絕,此為吉乃先凶也。

  如水見戊申土,此生而不生。見庚子土,此旺而不旺。

  遇此多成而反敗,因喜而反憂。

  如水見癸卯金,此死而不死。見辛巳金,此絕而不絕。

  五行氣盡而得父母之德,以生益之則其氣復生。

  遇之者危中有福,窮而通屈而伸也。

  生旺太過則福中藏禍,死絕太過則福無可托。若夫死絕逢生,殃變能逃,火土最先,金水猶後。

  火絕得土曰睿【火以土為干,火絕於亥,而兌丁亥是也】

  土絕得金死而不亡曰壽【土絕在巳,得辛巳金是也】

  金絕得水精復繼體【金絕於寅,得甲寅水是也】水絕得木魂復天遊【水絕於巳得己巳木是也】

  木絕得火火出木燼,灰飛湮滅故獨為凶。

  【木絕於申,得丙申火是也】

  蛇馬無膽於焉足證:【蛇馬在位巳午,木歷巳午而死】

  木於臟屬肝,於腑屬膽,證木死為凶也。

  經云:身土遇火生而漸利,命水得金年乃優長。

  金多須火或從革以成名,木重得金揉曲直而任使。

  水流不止須土以擁之,火盛無依惟水以濟之。

  五行用得其宜,雖相剋而為福。

  若用失其宜,雖相生而為災。

  凡五行怕太過相忤。

  如祿多則貧,馬多則病,印多則孤,庫多則虛。

  生旺多無歸宿,死絕多無激揚。

  五行不可太相傷,不可太純粹。

  貴人馬多升擢,常人馬多奔馳。

  破要傷禍,空要空盡。

  所愛者不可毀,所畏者不可旺。先畏後愛為福,先愛後畏為禍。

  合多不發而媚,學堂多則無成。

  貴人多則巽懦而無立志,祿馬太顯不可以貴人論。貴人表裡足不可以常人論。

  四柱俱陽,口惡心善,四柱俱陰,狠戾沉毒。

  拱要拱馬,拱祿,拱貴,拱福神。

  不要拱刑,拱禍,拱歲,拱時。陰陽貴在均協,病傷要有剋制。

  凡命丙辛壬癸見戊戌,則當途刃傷折挫。

  壬子 丙午 丙午 壬子水木精神,陰陽純粹。餘位無助亦非常器,加以季秀之氣,曠世無忌大德有容乃丈夫也。

  卯酉日出入之地,子午陰陽始分之宮。

  遇之者,令人往來不定,歲運\亦然。

  巳亥為兩極之地,地天斡旋。

  寅申為三停之方,郵遞往來,如人遇之多執不一。

  丑未遲遲,辰戌速速。遇之令人執方,性不通變。

  辰戌有氣,卻能建立大事。

  丙子人四柱有壬寅,是壬入丙家,剋破不美。

  庚子見庚午,是五鬼臨門。

  戊寅見甲寅,甲剋其戊。

  戊寅隨勢剋甲寅,是干支納音,上下不和。

  除別有福神,方為福力。

  癸酉見戊寅,戊土剋癸水,又金氣向絕鄉劫煞,元辰居中。

  除得月令中秀氣,方可為用,亦久而不佳。

  庚午 丁酉互旺互破,乃旺中破也,不可全為福力。

  己未 辛酉雖得食,卻歸死地,終久不佳。

  乙丑 乙未 庚辰 庚戌見戊寅大好運\亦然。

  經曰:如得剛金濟,戊寅欲絕不絕成福力。乙卯見戊寅,戊寅見乙卯,是大好命。

  丹陽書云:三奇之際尚有虛聲,死絕之中尤存生旺。

  蓋三合三奇,不合月分則不貴。

  如甲戊庚有子午時方貴,乙丙丁有寅卯時方貴。

  天元變化書云:乙丙丁正愛酉亥,更看納音有無交涉。

  又云:凡三奇三合帶月令中秀氣入貴格,亦不免庶出過房作贅。

  又云:凡命見三合三奇,而本年不帶在四孟。

  生而得四仲、四季,月日時四仲、四季同論。及胎月日互換干合或六合,而本命不帶,皆各日掉太歲,

  多主離祖孤立,為人不得力少救助。

  卻宜義居假合而立也,貴命則多倚仗而升進。

  凡四柱帶三奇三合者:

  本身不是過房庶出,將來子孫必有過房庶出,隨母之子。

  古詩云:三合與三奇,清秀更饒肥,不為過房子,便是隨母兒。

  凡命前五辰為宅舍:若遇有氣及吉神臨之,主有好宅,門閥崇峻,子孫華顯。

  假令甲申人宅舍在丑,十二月生得,天乙臨宅為吉。若居無氣及凶神臨之,主其宅虛耗,破壞不完,祖業不守。

  假令庚午人宅舍在亥,甲子旬亥落空亡,又遇劫殺臨之為凶。

  餘准此推。

  命後一辰為破宅煞:

  若在破宅煞中,主無父祖產業或客死他鄉。又看宅納音與本命納音相生則吉。

  宅剋身得好宅,身剋宅必破散。

  假令甲子金以己巳木為宅,二月生係宅旺合有好宅,

  以身剋宅後當破落。

  戊午火以癸亥木為宅:

  九月生宅冠帶,十月生宅建,十一月生宅旺。

  又值宅生剋身必得好宅:若宅鬼旺中生者,有官則吉,無官則凶。凡祿命雖有休旺,更論其宅以辦吉凶。沈芝云:宅怕犯破。

  如甲子人以己巳是宅,如犯亥字其宅受破,命元稍薄。太歲衝年亦須破,須是為長方可斷。

  如丙子人得辛巳金為宅,遇乙亥流年之類是也。命好亦更動興作方應。

  凡命後五辰為田園:

  若居有氣之鄉又福神臨之。主田園盈野倉庫充實。

  假令甲子人田園在未,六月生土乘旺氣,又逢天乙貴為吉。

  若遇無氣之鄉又凶神臨之,主田園瘠薄倉庫空虛。

  假令戊子人田園在癸未,六月生甲申旬,未落空亡。餘准此例。

  鬼谷遣文云:馬無害【財破】祿無鬼【鬼剋】食無亡【空亡】

  支合無元【元辰】干合無厄【六厄】旺無喪【喪門】衰無弔【弔客】妻無刃【羊刃】財無飛【飛廉】

  孟無孤【孤辰】季無寡【寡宿】

  體重須鬼,祿重須官。

  夫須少,妻須倍,吉須顯然,凶須沉味。

  支干失和而塞,夫婦失時而凶。

  四柱主本,祿馬往來,須分建破。

  天乙扶持,將德是衝,更辦尊卑。

  有根而無苗實,貧而尚可。甘食本氣,絕而花繁。縱子成而味拙至。

  若貴神當位,諸煞伏藏,三元旺相,豈專神煞。

  命中用煞,以五行為本,如五行得地無貴,煞而亦貴。

  雖有惡煞,無害於事。

  若五行不得地,縱有吉煞,亦發不久,如冬月中花耳。

  納音者天地之舞數也,驛馬學堂居長生之位。

  才能官職在旺相之鄉,文章富貴處印庫之地。

  如逢衰敗則滅三分之一,更遇死絕則去十分之半。

  切忌空亡衝剋,不宜刑害吞食。

  故同源相成,則天地舞全基本強壯。【同源相成質數為上應數次之】

  同類相傷,則支神氣散理無復合。

  【同類相傷如丁未刑丁丑之類】

  管輅曰:五行互旺,雖衝氣完。

  五行相剋,雖合氣散,此之謂也。

  或問人生?有始終功名富貴,有一旦崛起忽然驟興;

  有始終剝落而中間奮發,有半世淹寋而晚年成就。其故何也?

  答曰:莫非命也。其始終富貴,乃柱中身主專旺,其所用吉神或官印財食,俱各帶祿得令,不偏不黨,無刑衝剋害。出門行運\步步皆吉,故能成材能振耀。紹前人之基業,立當代之功名。不招讒謗不致傷害,保其終始,是命運\生旺,體用俱得故也。

  其一旦崛起忽然驟興,由柱中所用貴神,悉皆得位乘旺,又且合格。奈日主無力,不能勝任其福,所以勞困堰寋。倏逢好運\,生扶日干,得其強健元命,用神方為我用。我因乘之,虎嘯風生大發富貴。是偏氣乘和,衰以遇旺,故迎吉而發,前後迥異。

  亦有日主強旺,五行煞純不雜。奈根本原無制伏,富貴不成。

  惟待運\來制伏煞神,化為權柄,功名顯達出類超群,制神力旺發福非常。所以驟興。由貧賤而至極品,全由行運\得地方見其興,如運\不至即常人耳。

  其始終奮發而中間剝落者,乃柱中日主健旺,用神亦旺各相力停。

  為富室朱門之賢子,及其長大成立,要逢好曜。

  若大運\加臨元命,見其財而奪之,因其官而傷之,臨其印而壞之,逢其食而梟之。遭際此運\禍不勝言,所以盛年見傾而不發。

  如其惡運\一去,又逢好運\扶持,使用神一新。

  譬如枯苗得雨,勃然而興。鴻毛遇風,飄然而舉,不可禦也。

  若半世淹蹇,晚年成就,乃四柱身強,陽刃比肩,又各爭旺。

  惟財官煞神等物虛浮,輕少無力而成功名。

  出門行運\又非作福之地,所以一生,飢寒勞苦剝落。

  直至晚年頓逢好運\,補起財官煞神等物,假煞為權,制伏陽刃。

  或得權貴而顯揚,或起資財而發福,當隨五行清濁,以其所遇之運\別之。嗟夫窮通有命,富貴在天,孔子有是言也,豈人智力所能移易乎哉。

  或問興亡生死?答曰:凡人命中有煞為用,煞神未制,則為白屋窮途之人。

  或作豪門卓犖之士,要逢制伏運\,假煞而興。

  切不可脫制伏運\,一入財鄉財能黨煞,再遇流年財煞助旺,併力為殃,身主孤寒。剋害輕則傾家徒流,重則刑棄其身。煞神併合凶亡可畏,如此陽刃同論。

  又有柱中月令,正氣官星為一生富貴,惟逢財印則利。

  官星喜財旺以生之,印旺以護之。故令其人能行仁布德,緯國經邦,權重爵高。 之後煞神得位,歲煞併臨,官化為鬼,喪身必矣。

  不行煞運\或行傷官運\,又無印綬制之,傷官得地貴祿遭傷。

  喪妻剋子,剝職生災,更遇流年黨他,必致身亡慘惡。

  如有高見明識,知進退存亡之機,而保其身者,不遭非橫,亦自己惡疾而終。又有柱中所專用神,無官煞氣,惟偏正財旺。財神當道,隱隱興隆,積財聚富,但少貴耳。

  再看行運\何如?如逢官祿旺鄉,富貴雙全。

  設有不幸,財神脫局,陽刃相逢,更遇流年衝合陽刃。

  財神盡傷元命衰絕,陽刃生災敗亡必矣。

  生死則以格局論:

  如印綬見財,行財運\又兼死絕,必入黃泉。柱有比肩,庶幾有解。

  正官見煞及傷官刑衝破害,歲運\相併必死。

  正財偏財見比肩分奪,陽刃劫財,歲運\衝合必死。傷官之格,財旺身弱,官煞重見,混雜衝刃,歲運\又見必死。

  有制則傷殘。

  拱祿拱貴填實,又見官煞,劫亡衝刃,歲運\重見即死。

  日祿歸時,刑衝破害見七煞,官星空亡衝刃必死。

  煞官大忌歲運\相併必死。

  其餘諸格并忌煞及填實,歲運\併臨必死。

  會諸凶神惡煞,勾絞、元辰、亡神、劫煞、

  弔客、墓、病、死宮諸煞,九死一生。

  財官太多身弱,元犯七煞身輕:

  如丙丁日干,年月時庚辛,加酉運\或庚辛年必死。

  甲乙日干,庚辛月時夾雜,年運\見庚辛必死。

  若有救則吉,無救定凶。

  五行神煞:

  金多夭折,水盛漂流,木旺則夭,土多痴呆,火多愚頑;

  太過不及作此論。一不可拘,二須敢斷,求其生死,決定無疑。

  至若五行生死:

  如壬日生在二月,行申運\即死。生在七月,行卯運\即死。

  乃遇生怕死,即死怕生。造化與人事一也,須並看之。

  嘗謂人之生死,年月日時俱皆前定,姑舉一二。

  如定興張易金,嘉熙二年仲秋,以兒婦馬睦閣臨盆,乞靈寶泉寺當境神夢,金狗、玉雞、黃羊、青犬次第而至逮生勇九。

  淮王則戊戌 辛酉 巳未 甲戌八字,果應淮王云孫壅七公相。

  亦占嗣於江文通祠,夢始出疲赤犬,再見肥黃狗在路傍,及白馬立平地木左,復睹赭豬聯咬犬尾入屋,上土公相。自忖度乃丙戌 戊戌 庚午 丁亥年月日時成化。歲次暮秋朔後夜半甫生子果驗。

  又元文式五師生大德,丁未歲正月十七日壬午申時,

  至明洪武己未元旦,夢中得黃羊觸數七十有三至斯際果逝。

  其子式敬籌六老,夢數白兔入內,姜沉閨懷,及順帝十一年仲春甲辰眛爽產淑,正求二者四柱皆辛卯,后人有記云曆周,追憶古人心,仰止高山,直到今睆兔兩隻生夢兆,四重辛卯又逢陰。

  又白雞、銀鼠應辛酉、庚子之祥,白雞在酉值太歲不起之兆。

  由上數事觀之,人之生死信前定矣哉。

  若尹子常夢,巳達午厄寅滅,後見蛇入穴得金,墜馬虎嚙皆符。

  孝介經三叟夢達逵,逢乙巳對局至成化,三十一年週,是干支登耋壽。四月望日進宣義郎,子孫乾父亦同前。夢後復以正德四年乙巳仲夏,遂陞衛侯。

  又古人祈夢問子孫於土地神,得詩云:犬羊父母青龍子,赤馬黃駒與白雞。孫虎曾同翁屬肖丙隆一氣,應多齊解者。以其伯子生甲辰,仲子生丙午,叔子生戊午,季子生辛酉,長孫生寅,曾孫生丙戌,推算皆驗。是一家祖父子孫,其生皆前定也。

  又古人祈嗣社廟,神示詩云:左龍右虎赤同方,只怕炎猴及木羊,

  三十八年生死隔,風雲際會總無常。

  其後生死年月日時,無不符驗。

  古人謂飲啄莫非前定,況功名乎!況生死乎!況子孫乎!

  彼不知命而妄圖者,其不為鬼神所笑者幾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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